《隔離島》(《不赦島》) – 我們需要赦免自己的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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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許大家對《隔離島》(Shutter Island)這個名字有點陌生,其實這是台譯名稱,這本書曾被改編成電影並於本港上畫,當時的電影叫做《不赦島》(下文我亦會引用《不赦島》),相信不少人都看過,大家也知道這個故事是一個開放式結局,即結局其實由觀眾基於已知的線索下自行「想像」,不過總有些人要把自己的想法強加於對方身上,硬要在對方的意見中挑骨頭,這也太過霸道和無謂了,所以我只想分享我對這個故事我看法,並不是強要大家認同我的解讀,畢竟不同人有著不同的經歷、不同的想法,對同一件事也自然不同的見解。

首先,我是傾向認為泰迪本來是「不赦島」上的精神病人,最主要的原因是「Edward Daniels」(愛德華丹尼爾斯、泰迪)、「Andrew Laeddis」(安德魯雷迪斯);「Dolores Chanal」(德蘿瑞絲夏奈兒)、「Rachel Solando」(瑞秋索蘭度)兩組四個換位字( anagram ),其中兩個角色(Edward Daniels、Rachel Solando)都是由泰迪自己創造,而非考利(John Cawley)等人建構出來,故此我認為泰迪本來是島上的病人較為合理。

不赦島是一座醫院,同時亦是一座監獄,它存在的目的是隔離一些有精神病兼對社會構成嚴重危險的罪犯,不過,對於泰迪來說,它真正面對的隔離並非源自島上,而是來自他自身。泰迪一直都沒法接受自己間接害死三名子女及親手殺死愛妻的事實,慢慢建構出一個精心、緊密的故事,並沉醉於這個故事之中,幻想自己仍然是聯邦調查局探員,到島上偵查「瑞秋索蘭度」的失蹤案件,這種逃避、拒絕接受事實,自我捏造另一故事的做法,無疑是禁閉自己的思想和心靈,拒絕與外界接觸、交流,即使泰迪離開不赦島,他在外面同樣被困在這個自設的監獄,那管他肉體得到自由,心靈依舊被禁閉、隔離。

《不赦島》作為一本反戰小說,信奉「原罪」,認為每個人一出生就有罪,這一種「原罪」概念與基督教或天主教不盡相同,《不赦島》強調每個人生而就有暴力傾向,島上的典獄長把這種說法講得非常清楚:

「別因為不好意思而否認自己嗜血的欲望。也別讓我覺得不好意思。如果去除掉社會的束縛,而你必須吃掉我才能活命,那麼你會用石頭打破我的腦袋,吃掉我的肉。」

《隔離島》(《不赦島》)P.312

典獄長形容這種暴力是「上帝的恩賜」,從天災人禍中,可以看到上帝就是「喜歡暴力」,利用暴力、傷亡展示自己的能力。相信這個說法引起不少人、特別是有宗教信仰的人反感,故勿論上帝是否真的喜歡暴力,但從人類的行為的確不難發現這種天生「嗜血的欲望」,其中一個最好的例子就「戰爭」,小說中穿插著泰迪從軍擊敗德軍之經歷、射殺敵軍的情形、親眼目睹集中營的慘況,正好反映人類對戰爭、殺戮的「渴求」。

不過原罪歸原罪,我們不能以「先天的」原罪作為藉口,將自己的「後天的」罪行合理化,我們最基本的是要先了解自己的「罪」,將接受這種「罪」,接著赦免、原諒自己犯下罪的事實,值得留意的是赦免、原諒並不等於一筆勾銷,不代表犯下的過失、罪行從來沒有出現,只是經歷赦免、原諒後,我們才能走出犯罪陰霾,走到最後一步,就是彌補過失、警剔自己及避免重覆犯錯。

《不赦島》透過泰迪的故事——一位無法接受自己犯過罪(直接或間接害死妻兒)、不能赦免自己罪行的人,就只有永遠禁閉自己的心靈,囚於這座心靈監獄,直到永遠。

題外話,《不赦島》於 2010 年在香港上映,不過我大概是 2014 年才第一次看這部電影,看完後一直都想閱讀小說原本,或許因事隔太久,小說已於本港書店絕跡,只能在圖書館借閱,不過對我來說,由圖書館借閱的書始終不太合「手感」,於是翻了幾頁便把它放回書架上。直至最近經過銅鑼灣誠品,竟意外發現這部小說再版,於是二話不說便拿到收銀處付款,有時候買書也要講及緣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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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Comment

  1. […] 還是想寫寫我對《不赦島》結局的看法,上次提過我較傾向相信泰迪是病患的說法,這次想分享一下我認為幾個較有力的理據。 [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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