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直很少閱讀推理小說,要說當中的原因,可能是擔心作者精心佈局後,最後未能自圓其說,令人失望。若果要以「自圓其說」的成功程度來評價陳浩基的《氣球人》算是不錯,最少每次「穿橋」的時候都不會令人有反駁的地方,而且也十分合理。
把《氣球人》歸類為「推理小說」其實也不太準備,我認為它的故事風格更接近科幻小說,故事中的主角「氣球人」是一名受僱殺手,他擁有異能,只要接觸到生物的皮膚,就能「輸入指令」,使目標身體部分充氣、膨脹或扭曲,最後死亡,他的能力更加可以控制發動時間,為自己製造不在場證據,他利用這項近乎「屈機」的異能,為客人解決「麻煩」,賺取金錢。
《氣球人》與一般偵探小說也不同,他的主角是一名殺人如麻的殺手,沒有英雄氣慨和正義感,他幾乎沒有任何道德批判,只要有人付得起錢,就可以買到他的「專業服務」。雖然陳浩基在後記表示,寫《氣球人》時無意說甚麼人生道理、社會責任,只是單純的娛樂讀本,但在「作者已死」的情況下,對我來說仍然有一定的解讀空間。
本作純粹是一部以娛樂主導的鬥智黑色幽默諷刺劇,個別篇章或者有些思想內容,但那不是創作意圖,只是我這個作者的某種內心投影而已。請各位別嘗試在故事中找尋教誨或中心思想,勉強要說的話,本作的核心大概就是建基於「諸行無常」這四個字之上。
《氣球人》P.348
《氣球人》的故事充斥著一種荒謬感,套用作者的說法,就是「諸行無常」。
這種荒謬打破了我們對於事物總有因果,例如一個人要置另一個人於死地,背後應有非常強烈和重大的原因,不過,在《氣球人》中,很多時一件事件的發生,背後可能沒有原因——或者是因果關係比例不成正比。
「氣球人」接受過的殺人委託有很多,根據他的說法,部份委托的原因可能只是由一些毫不起眼的小事引起,例如為情人爭風呷醋、對後母的行為有不滿等,這些都有很多報復選項,犯不著要取人性命。
即使是「氣球人」本身,也曾因為不想搬離遠離城市煩囂的住所而動殺機,殺死有意收購該地段的發展商之老闆,這種報復比例同樣是不成比例,甚至充滿荒謬。
故事中有一段交代「氣球人」的身世,無父無母的他小時候住在孤兒院,院舍內的照顧者都很盡心盡力,受到孩子們愛戴,孩子間沒有欺凌,甚至很多孩子離開孤兒院後,都能幹出一番成就。
不過某個晚上,一個出獄一個月的釋囚因突然一把火將孤兒院燒毀,導致大量死傷,背後原因僅為報復——他曾被孤兒院其中一位贊助人,旗下的餐廳嫌棄衣著。
我知道事實後沒有半分驚訝,反而覺得心安理得。這世界就是如此荒謬不合理,這才是常態,是現實的本質。
《氣球人》P.311
這種荒謬感貫穿整部小說,就連氣球人的殺人異能,在其他人眼中也是難以想像的帶點荒謬。正因為這種荒謬感,令整個故事的道德判斷很低,也充滿灰色地帶,沒有絕對的善惡,雖然主角是一名殺人慣犯,但我們很難單純以「邪惡」來把他定義,他形容自己從事殺手職業只為賺錢,與其他打工族無異。同理,書中的執法者也不見得正義,最少故事中的警方高層與黑道人物千絲萬縷的關係,甚此彼此合作犯案,殺害其他警務人員。
《氣球人》全書有十個篇章,雖然章節間都有連結,但實際上所有章節都可以當作一個短篇故事去看,每一個章節都有各自的案情、推理、解謎和佈局,這是因為陳國基在寫《氣球人》時,原本只是一個短篇故事,後來才以故事主角再寫幾個故事,直接要出版這本小說,才續寫多幾個篇章,導致各章結構不算緊密,但每個章節都有一個小高潮。
故事的結局,氣球人沒有被繩之於法,反而過著平淡圓滿的生活,他獲得異能的原因也只是輕輕帶過,沒有深入講解,若果把它歸類為奇幻故事,這種處理也是可以接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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