儘管卡繆 (Albert Camus) 不承認自己是存在主義者,但從他的經典作品《異鄉人》中,很難不用存在主義的角度來閱讀。
存在主義中堅分子沙特 ( Jean-Paul Sartre ) 提出「存在先於本質」,人的存在應只是純粹的存在,不應被其他因素所約束,人應該以自己的方式、方法去尋找屬於自己的人生意義、本質,而不是根據社會上的約定俗成而走既定道路,魯迅說過「其實地上本沒有路,走的人多了,也便成了路」,每一個人都有權利走自己的路,探求一條屬於自己的道路。
《異鄉人》中的主角莫梭 ( Meursault ) 走出一條屬於自己的路,正因他的與別不同,令他與世界隔絕,被一幅叫「道德」的巨牆阻隔。
故事由他接到安老院通知母親離世的消息開始。莫梭出席母親的葬禮時未有顯露其傷感之情,隔天遇上曾共同工作的瑪莉 ( Marie ) ,並與對方交往、看喜劇電影、做愛。其後,莫梭一次獨自到沙灘散步時,猛烈刺眼的陽光令他頭昏腦脹,導致他槍殺了了一名阿拉伯人。
面對審判時,母親葬禮上的表現成為莫梭「最有力的犯罪證據」。在法官、陪審團、檢察官、旁聽人士、記者等眼內,莫梭早已被標籤成是一個無情、無義、不孝的人,莫梭被他們判定為一個「道德淪喪的怪物」,整個審訊過程中,大家並不是聚焦在莫梭殺了一名阿拉伯人的案件上,反把重點放在莫梭在其母親葬禮上的表現:莫梭沒有哭。檢察官的結詞一語道破這種荒謬:「我控訴這個男人帶著一顆犯罪的心埋葬了母親。」,因為莫梭沒有在母親葬禮上哭,令他變成一個十惡不赦的人。
法律的其中一個作用是修補「道德判斷」中的主觀缺憾,但是,在《異鄉人》中,道德判斷竟可凌駕於法律之上,整個法庭成了道德判庭,判罪不用講求實際證據,而是根據主觀情感、經驗判案。事實上,道德審判並不局限於法庭中--整個社會也是一個道德判庭,在這個環境下,人的自我就變得十分被動,因為他必須要符合社會大眾對他的期望、社會道德而生活、生存,在這個情形下,人的獨特性會被磨滅,最終或被同化,或被孤立,在社會上無處容身。
莫梭曾想過融入這個被約定俗成的社會,他對任何事情都「無所謂」,因為懶於向別人給出對方「想要的」答案,倒不如直接附和對方:當瑪莉表示要與他結婚時,雖然自覺並不愛瑪莉仍答應對方;被扯皮條鄰居雷蒙 ( Raymond ) 要求做結拜兄弟時,他未有反抗。雖然莫梭對社會作出妥協,但最終仍難逃被社會以道德之名判罪。或許,一個與社會不同步的人,他的結果只能面對被社會審判。
故事中莫梭是一個很怕熱的人,書中多次描寫他對熱的厭惡,事實上,他亦因太陽太耀眼太炎熱而殺人。畏光畏熱的特質襯托他冷漠、高傲的個性,同時在論證所謂的「道德光環」耀眼得令人刺眼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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