駁斥「港豬」迷思,為何我們要勇武反抗?記「反送中」教會我的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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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抗爭發生衝突,都會有一班人出來譴責,他們並不是反對瘋狂發射催淚彈、橡膠子彈的狗隻使用過份武力,而是批評、辱罵那些只有頭盔、眼罩、豬咀等保護裝備的示威者,他們並不會思考為何會有一班年輕人甘願犧牲自己的前途,甚至生命,擋在極權政府面前,即使雙方的武器是如何懸殊、即使每一次也被對方打得頭破血流,仍然堅持一次又一次聚集起來,再次以自己的身軀擋在面前,今次,我想向大家說說,這一群雞蛋究竟在爭取甚麼。

與警察對抗的「勇武派」。(Source:BBC)

要回答這個問題,其實一點也不困難,只需交出兩個字便可——「自由」,不過要解釋這個詞語,卻殊不容易。

有人說過:「自由就像空氣,你只會在窒息時,才察覺它的存在。」

生活在自由空氣下的人,是不會察覺自己擁有自由的,當他們發現自己的權利和自由被侵蝕,才會發覺自由的可貴,失去它我們甚至乎沒法生存。

《盛世中國 2013年》中形容在盛世中國生活下的國民享受著「九成自由」,在飲食、娛樂、旅遊等很多方面都有著高度自由,不過我們需要知道,這種所謂的自由根本不是真正的自由,因為我們不會知道剩下的那「一成禁地」為何,我們永遠不會知道政府設下的「紅線」到底是甚麼,如果仍然有人天真得以為,只要不危及或動搖共產黨的統治,就可保闔家平安,那麼我只能說這都是你個人對極權政府的「性幻想」。

1.

北京人趙連海本來只是一個平凡孩子的尋常爸爸, 2008 年內地爆出「三聚氰胺毒奶」毒奶粉事件,數以萬計的嬰兒和孩童出現腎結石,趙連海成立「結石寶寶之家」,他僅僅要求政府徹查事件,最後換來「尋釁滋事罪」的罪名,被判監兩年半。

2.

 2008 年 5 月,中國發生「汶川大地震」事件造成近 7 萬人死亡、超過 3.7 萬人受傷,並有近 1.8 人失蹤,地震揭發內地「豆腐渣工程」,翌年 2 月,來自四川的作家譚作人起草《5·12學生檔案》倡議書,要求當局調查遇難學生校舍工程的質量,結果,譚作人被控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」,判刑五年、剝奪政治權利三年。

3.

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,於 2008 年起草《零八憲章》,要求國家兌現憲法中列明的民主和自由,結果被控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」判監十一年,剝奪政治權利兩年,妻子劉霞一直被政府軟禁,直至劉曉波在獄中病逝才獲准抵達德國。

劉霞 (中) 抵達德國機場的一刻,終於呼吸到自由的空氣。(Source:美聯社)

4.

安徽 22 歲漫畫少女張冬寧於網上發表「豬頭人身」的漫畫,諷刺中國人出國旅遊時的不文明行為,被指侮辱中國人,於 2019 年 7 月被捕。

我們永遠都不會知道「九成自由」以外的禁區到底在那裡。

今日我們可以看的電視劇集、可以聽的音樂,隔日可能就會被禁,當我們日常使用的疫苗、食用的食物出現問題,我們沒有自由和權利向政府和相關部門追究,這就是當下的中國,在這個只有「九成自由」的國度,陽光乍隱乍現,大家都只能活在迷霧中,民主國家與極權國家的分別,往往就是體現在那剩餘的「一成自由」上,即使只是微少的差別,任你如何否認,也改變不了這個事實,所謂的「 Limited Freedom 」,根本就不是「 Freedom 」。

我們拒絕「送中」,就是因為我們害怕失去現時僅有的自由。當一個政權可透過「強力部門」越境執法,隨意帶走處於香港的商人 ( 肖建華失蹤 ) 和書店職員 ( 銅鑼灣書店事件 ) ,更甚是當一個極權政權針對你時,欲加之罪,何患無詞,他可以任意安插罪名在你身上,例如內地知名藝術家艾未未,和銅鑼灣書店股東桂民海,都是分別被控逃稅和交通肇事罪。你可以想像當《逃犯修訂條例》這個缺口打開後,你還可以說只要不反對政權,就可以明哲保身嗎?

2015 年,銅鑼灣書店多名股東和負責人相繼失蹤,其後紛紛現身內地。(Source:網上圖片)

即使意識到抗爭者的目的,不過有相當部分的人,仍然認為「勇武派」示威者的行為過於激進,最常聽到的兩句說話就是「冇話唔畀你哋表達意見,咪去遊行囉!」、「你要抗議搵政府,搞到我做咩?」

6 月 9 日民陣發起「反送中」大遊行,有 103 萬人參與。(Source:端傳媒)

這些「港豬」或許不知道, 6 月 9 日 100 萬人大遊行,換來的回應就是政府「如期二讀」、 6 月 12 日義士們的衝擊,雖然換來政府「暫緩修例」,到了 6 月 16 日的「 200 萬 + 1 」大遊行上,民間要求政府正式「撤回」修例,並調查 6 月 12 日的警民衝突,惟政府拒絕回應民間的任何要求。

林鄭月娥於 6 月 15 日宣佈「暫緩條例」。(Source:南洋商報)

記得 7 月 1 日抗爭者攻入立法會的時候,除了發表「抗爭者宣言」,以及被媒體大肆報道塗污區徽等破壞行為外,有人在立法會大樓的柱上留上:「是你教我和平遊行是沒用」,我想這短短 11 個字,就可以回應到這些「港豬」的意見。沒有人會希望在 30 多度高溫下,戴上豬咀和眼罩,冒著被警方拘補的風險、抵擋催淚彈與橡膠子彈的攻擊走上街頭抗爭,如果安安份份地和平遊行,可以獲得政府正面回應,抗爭者絕不會以這種玉石驅焚的行為對抗。那些經常說前線義士是收錢去抗爭的人,我真的很想問他們一句,如果我給你 $5,000 ,你是否願意上衝突最前線面對警方致命的武力?

「是你教我和平遊行是沒用」(Source:「金水」@fb)

 2014 年的「雨傘運動」,香港人以佔路為籌碼,要求推翻「人大八三一」決定,對充滿奴性的港人來說,要真正實現全港大罷工、不交稅運動難度極高,佔領馬路大概已經是「和理非式抗爭」之最大限度 ,可是 79 日的佔領行動,最終一無所獲,面對這個港共政權,你叫人如何再以這種和平表達意見的手法進行抗爭?

當大家看到抗爭者堵路、扔磚,甚至是出動傳說中的「莫洛托夫雞尾酒」,高聲譴責他們暴力時,請不要忽視雙方裝備和實力懸殊,戴著豬咀和眼罩、撐著雨傘、拿著自制盾牌的人,他們面對的,是全身防暴裝備、完全沒有制衡、視警例如無物;肆意發射催淚彈、各式各樣子彈,允許合法殺人的「恐怖分子」,已經不止一次有人被射中頭部和射爆眼睛,這就是雞蛋與高牆間的差距。

8 月 11 日,一名女急救員被布袋彈射爆右眼。(Source:東森電視)

更可悲的是,這些指責街頭暴力的人,往往都忽略了政府的制度暴力、政治暴力。

最明顯的政治暴力可以在立法會的組成上體現得到,即使泛民主派獲得超過一半民意授權,在功能組別的出現下,只能成為議會上的少數;政府提交的法案只需獲一半贊成票就可通過,由議員提出的動議卻要經過分組點票才可落實,令政府提交的法案輕易通過,而議員提出的議案則屢屢被否決。

東北發展、高鐵超支、第三跑道、一地兩檢等一項又一項極具爭議的議案,那一項不是在一遍爭議聲下通過,作為政府,他們又有那一次聆聽過民意?

當年青一代嘗試走入體制內,從內部改變這個畸形的議會,最後卻被選舉主任「 DQ 」,連同《基本法》賦予的被選舉權也一同剝奪。

6 名立法會議員先後被「DQ」(Source:網上圖片)

順帶一提,同樣寫在《基本法》上的「雙普選」,中央和特區政府則一直走數,只拋出一個設有篩選機制的「假普選」,香港「回歸」 22 年,中央許下的承諾至今仍未找數。

你說示威者違法,偏偏我們的財政司司長屯地、律政司司長潛建、前特首收錢不申報、警隊濫權濫捕、執行私刑,你通通都看不到,當負責執法的政府機關帶頭犯法、問責制度名存實亡,你不是指責那些製造問題的人,反而批評那些提出問題的人,這是怎樣的一個道理?

再看看民生議題:鉛水事件沒有人需要負責、紅磡站鋼筋被剪斷,政府說不影響安全、港鐵工程出現沉降,政府更改標準刻意遷就、樓價屢創新高、港鐵年年加價、領展瘋狂加租,就連派錢 $4,000 ,政府也做得一塌胡塗,為何我們不能對這個政權表達不滿?

最後,我想用台灣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說過:「為什麼你們對掌權的人這麼寬容,對於沒有權力、一路被壓著打,一路想要提出事實的人這樣嚴苛,這什麼社會?」希望大家好好反思,這是一個怎樣的社會。

原文首次發佈於 2019 年 8 月 22 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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